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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22日,鹤山区法院院长陈艳梅带领执行干警开展“突击执行”活动。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4月22日,鹤山区法院院长陈艳梅带领执行干警开展“突击执行”活动,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案。
4月22日上午,鹤山区法院院长陈艳梅带领执行干警到鹤壁集镇东街村执行一起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案。在被执行人赵某住处当场查获四轮播种机一辆、黑猪20多头,另发现赵某经营有铁匠铺。对于赵某这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干警当场讲解了拒执的后果,打击拒执罪的各项措施,并准备对其拘留,最后双方达成和解。(谷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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